姓 名:孙晓波
党 派:中共党员
教育背景:郑州大学法学学士,研究生学历
专业资格:曾为一级法官,现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刑事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直律协刑委会专家库成员
专业领域:
(一)诉讼业务: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维权、人身损害纠纷、婚姻继承纠纷。
(二)非诉业务: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
个人履历:
1997.09—2001.07 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
2001.08—2019.04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办公室主任
2019.05— 加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工作经历:
具有丰富的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在十九年的法院工作期间,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获个人嘉奖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两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主要论著:
《论死刑之存废——中国死刑应当废除》《从七例死刑改判无罪案件看转变司法观念的迫切性》《浅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刑事诉讼中的“毒树之果”原则》《青少年犯罪原因调研报告》《受贿罪法网的漏洞及其补救》《也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建:反酷刑的视角》《物权变动模式以及我国物权立法中的选择》《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律结构》《观国外见义勇为之法律保障》《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等。
部分典型案例:
1. 王××等父子三人涉嫌故意杀人、包庇案,后三人被宣告无罪。
2. 王××票据诈骗、挪用公款案。
3. 张××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容留介绍卖淫、非法拘禁、偷税、敲诈勒索、窝藏、强迫交易、帮助毁灭证据案,康××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窝藏案。
4. 郝××绑架、非法拘禁案。
5. 杜××等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等9人集资诈骗案。
6. 张××诈骗案,刘××等9人诈骗案。
7. 牛××金融凭证诈骗、伪造金融票证案。
8. 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9. 李××等8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案。
10. 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11. 张××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案。
12. 韩××抢劫、绑架、故意毁坏财物、交通肇事、盗窃、抢夺案。
13. 赵×走私普通货物、行贿、受贿案。
14. 刘××故意杀人案,薛××故意杀人案,王××故意杀人案,牛××故意杀人案等近百起故意杀人的案例。
15. 孟××等16人抢劫、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案。
16. 禹××等10人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盗窃案,陈××等3人故意伤害案,赵××故意伤害案,冯××等4人故意伤害案等数十起故意伤害的案例。
17. 周××故意杀人、高××窝藏案。
18. 侯××拐卖儿童案。
同时,会同律师团队成员完成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执行法律案件,有效地解决了委托人(单位)的法律事务。
1. 中国××银行作为被害单位提出控告,出具近四十页的翔实法律意见书。
2. 为××信访局(群工部)出具关于违反息诉罢访承诺事项问题的法律意见。
3. 为涉及香港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涉嫌受贿、单位行贿、职务侵占案提供辩护,协调争取三个罪名的量刑建议幅度为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六个月。
4. 为陈××离婚纠纷争议数千万资产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为王××过失致人死亡案提供辩护,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6. 为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涉案金额数亿元)案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调争取减少挪用资金罪名。
7. 为××医院被严重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提供刑事控告,将涉案嫌疑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8. 为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证执行证书提供法律服务。
9. 为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供申诉法律咨询,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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