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方芳,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曾于司法机关工作十余年,现执业于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尽心尽力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以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特长:
方芳律师曾供职于检察院、司法局,作为公诉人独自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刑事法律专业功底深厚,刑事案件司法经验丰富,对于刑事辩护有独到的办案心得和见解。
成功案例:
曾主办和协办的典型刑事案件包括:
1、武某等数人聚众斗殴案件。作为武某的辩护人,公诉机关认定武某不具有自首情节,且为共同犯罪的主犯,经过当庭辩护,在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基础上辩护武某根据最高人法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可以认定为自首,同时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提出犯罪不是被告人提议的,被告人也未进行纠集和指挥等角度辩论被告人不应认定为主犯,最终法院判决采纳支持了辩护人的观点。
2、方某非法拘禁案。视案件具体情况从犯罪原因着手,以及拘禁时间长短、被害人的自由度、被害人对于发案的过错以及被告人具备缓刑条件等角度为被告人辩护。
3、陶某聚众斗殴案。围绕上诉人不具有“持械”这一加重情节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并改判、减刑。
4、江某诈骗案。从江某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不具有可责性,客观上也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违法特征,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被告人江某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的行为特征,书写长达五万字辩护词,该案最终经发加重审,后公诉机关撤案结案。
执业理念: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