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诗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中共党员,于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取法律职业资格,于2010年成为执业律师,自2015年6月至今系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共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支部宣传委员。李显诗律师系万源市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于2020年11月被聘为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调解专家。
2017年9月在四川省法学会组织的第四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其撰写的《政府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范》荣获二等奖。
2021年6月被评为“2018-2020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专业类)”。
撰写的“陈某某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一审辩护词”被评为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辩护词”。
2021年12月,被评定为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和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律师。
典型案例
1、2018年3月,为滥伐林木案的上诉人邓某某进行二审辩护,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的一年有期徒刑,改判上诉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为六个月。
2、2018年 3月,为罗某被指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进行无罪辩护,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某无罪。
3、2020年 2月,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被告人罗某某进行无罪辩护,检察院在庭后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4、2017年5月接受工伤受害人张某的委托,通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等程序,终于撤销其与某建设集团公司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工伤赔偿8000元的协议,判决某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张某的工伤待遇合计202998.2元,替弱势劳动者申张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