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律师自2011年起执业于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系律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的办理。特别是近年来,刘超律师担任某保险经纪公司的法务部经理,对保险理赔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办理了一批保险理赔案件。对各类财产、人身保险理赔案件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操作。形成保险理赔的专业律师团队。刘超律师秉持一切为了代理人利益的宗旨,勤勉、忠诚、认真、细心,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
刘超律师办理典型刑事辩护案件如下:
1、张某故意伤害致人一死两伤,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超律师代理二审后,争取从轻情节,二审终审改判为无期徒刑。 可使张某最少少服有期徒刑7年。
2、陈某某绑架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超律师代理二审后,发现多处疑点,及时与审判人员沟通。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3、郑某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82克,法定刑为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超律师在起诉阶段担任其辩护人,发现郑某有重大立功情节,而侦查阶段没有予以认定。通过刘超律师的努力,检察院对这一重大立功情节予以确认,并结合其他从轻情节,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刘超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刘超律师办理以下典型保险理赔案件:
1、余某交纳600元保险费,为自己投保疾病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出险后,保险公司以余某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刘超律师代理后,发现保险公司投保流程极不规范。此案通过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均支持刘超律师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0万元。
 
- 合同纠纷
- 劳动纠纷
- 损害赔偿
- 婚姻家庭
- 债权债务
-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