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海律师

张长海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

律师简介
 

 

    张长海律师,男,汉族,1953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陕西省委党校政经理论本科,1992年毕业于高教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并获西北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曾长期从事公安刑侦、预审等业务工作,并从事公安教育工作十余年。199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原在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资格证号:陕司律证字2853号,执业证号:16101199510852810
    2007
928日,张长海律师和我所的王南京律师合办的李XX行贿案件辩护词获市律协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奖。2009312日,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200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张长海在十七年的律师执业中,代理数百起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涉案标的总计达数亿元。曾任和现任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省测绘局、省化工进出口公司、陕西丹尼尔集团、西安博森物业开发公司等十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曾策划并参与西安数家企业的兼并和关闭清算工作,涉案标的数千万元。

张长海律师具有较好的刑事辩护办案的法学理论和办案经验素质,较全面的掌握了刑事辩护办案的各种思路和方法,并在刑事辩护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律师辩护和社会效果。曾为多名被告成功辩护,使其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在二审后改为死缓或无期。也曾为多名被告无罪辩护成功。根据对该律师从2005年至今的统计,该律师五年来在办理各种刑事辩护案件中,曾为多名被告争取到不起诉、不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被判缓刑的达十余人之多。为多名可能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提供辩护后,使审理法院接受律师辩护意见均被判为死缓。在张长海律师近五年办理的近百起刑事辩护案件中,有19起是省市区法援中心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占该律师同期刑事辩护案件总数的20%左右。该律师还通过刑事辩护,使许多被告被错误认定和起诉的罪名得到纠正,并减轻了具体的徒刑期限。前不久,该律师还通过为一名被告进行二审辩护,同时,使同案的四名被告都得到了二年半到四年的减刑。该律师特别专长于精神病犯罪、醉酒犯罪、毒瘾发作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曾为醉酒抢劫火车旅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无罪辩护成功。该律师具有良好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近年来曾多次发表过刑事法学论文,如已发表的《醉酒犯罪的辩护困局及对策》、《变造, 倒卖变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是没有有罪名的》、《鸦片与吗啡的区别》、《浅议与盗窃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窝赃、代为销售、购买的,以盗窃共犯论处规定的法律效力》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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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长海
  • 执业律所: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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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 地  址:
    西安市北稍门天乙大厦1206室、1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