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凤琴律师

展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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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甘肃-平凉

擅长:公司企业,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动什么 别动房子

来源:展凤琴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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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什么 别动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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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打电话的晓*突然晕倒了。 


  这可吓坏了在旁边等她的两位女友小红和平平。亏得平平反应快,忙掐晓*的人中,好一会儿,晓*才醒过来。小红和平平把晓*扶到近处的一家诊所。医生检查后给晓*挂上吊针,液体输到一半时,晓*说了句:秦*把房子卖了。一听这话,两位女友心里咯噔一下,全*白了。她们知道晓*晕倒是因为气急攻心。怕晓*伤心,两位女友没有多说。她们一直等到晓*输完液,把晓*送到亲戚家才离开。 


  在回家的路上,平平和小红心里很不是滋味。“晓*的命咋这么苦”,两人异口同声。她们的感慨是有原因的。秦*和晓*都是再婚,晓*特别珍惜这段婚姻。用她的话说,想和秦*把日子过到头,才向亲朋好友张嘴,四处举债,买下这套房子。晓*还将房产证办成秦*的名字。谁料落到如此下场? 


  4天后,放心不下的平平又跑去晓*亲戚家看她。晓*躺在床上一脸愁容,见到平平,她这才将4天前的事情原委告诉了平平。当天她们三人相约去逛街,路上晓*接到秦*一位朋友的电话说是秦*把房子卖了。再婚12年后,由于多种原因,秦*提出要和晓*离婚。次年经过法院的调解,秦*又表示和晓*和好。但是,秦*却把家里门锁换了,晓*进不了门。无奈,晓*只好借住亲戚家。晓*打电话给秦*诉说思念之苦,谁知他反应冷淡。晓*心想过一段时间两人之间冷静下来再沟通。没想到等来的是这种结果。晓*让平平陪自己去家里看看,找一下买主。 


  望着熟悉的家门,晓*举手敲门。门开了,一个十几岁的胖男孩疑惑地问她们找谁?晓*内心翻江倒海,没有办法回答径直走了进去。只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做饭,一位中年男子在看电视。看着这幸福的一家人,晓*直接问道,是你买的房吗?那男的被突然走进的两个陌生妇女和她们突兀的问话搞糊涂了。半天才反问晓*是谁?当听到晓*说她是这房子的主人时,那男子露出一副惊愕的神情,不相信晓*说的是真的。他反复说自己买房时卖主说自己离婚10多年,房子是其母亲的。晓*递上了结婚证和身份证,看完后。那人嘴上还是不承认晓*。僵持了一会,那男的才找出来房款收条和一份房屋买卖契约。看到收条和契约上秦*的签字,晓*感到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越沉越凉。 


  晓*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住着陌生人的家。走在街上晓*泪如雨下。想到为了这个家,她人到中年冒者危险,怀孕生子,孩子夭折,她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为了生活,拼上老命和年轻人一样颠沛流离当打工仔,付出的一切换来的却是秦*的绝情。那一段路,晓*感觉走了几年。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飘着,飘着,一块律师事务所的牌子飘进了晓*的眼里。 


  在律师事务所,听了晓*的陈述,律师*白地告诉晓*,法律可以帮她讨回公道。晓*感到自己的心里,有了一丝热气。 


  2006年,晓*以房屋侵权纠纷为由将秦*起诉。 


  同年9月,经崆峒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秦*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限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出的占用房。 

  案例点评:甘肃太统律师事务所的展凤琴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它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共有权,因而其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这起案例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财产纠纷多见于离婚案例中,因为离婚必然涉及财产的分割。而像这种在婚姻关系还续存的状况下,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进行财产处置的很少见。依照《婚姻法》的若干问题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透过这起案例,有几点启示:1、如对夫妻共同财产像房屋等重要家庭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应当平等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有权主张该私自处分行为无效。2、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如有可能应*确约定或在办理财产登记时应以共有人名义进行登记。3、第三人,(也就是本案例中与被告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那位男子)如果没有尽充分的审查和注意义务而从夫妻一方手中取得夫妻共同财产,则有可能被认为是恶意取得,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交易时,对证件应进行必要的审查,买卖协议应与夫妻双方共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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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展凤琴
  • 执业律所:甘肃太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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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2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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