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兰律师

王兴兰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擅长:

故意伤害案

来源:王兴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7
人浏览

         XXXXXXXXX等人故意伤害案,三被告人因 玩游戏与受害人发生矛盾将其打伤,经法医鉴定为头面部 损伤为轻伤。本律师作为第一被告XXX的辩护律师参与诉 讼,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被告人XXX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以上内容由王兴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兴兰律师咨询。
王兴兰律师
王兴兰律师
帮助过 1680 万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地税局大楼七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兴兰
  • 执业律所: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6*********53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地税局大楼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