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来源:秦符森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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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主题词——建筑、抹灰,装潢、工程鉴定、工程量、固定单价、包死价、定额、错案。
2008年,晋中市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本不能鉴定的工程,鉴定机构依据山西省2005定额违法进行鉴定,(一审、二审)法官认定司法鉴定结论有效,造成错案及错判,给被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于2009年,被告吕某(工程发包人)委托秦律师申请再审,本律师详细陈述了案情、证据、建设工程法律规定,积极有效参与听证。2009年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指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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