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律师

张军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擅长: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强奸罪无罪辩护成功

来源:张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03
人浏览

 

强奸罪无罪辩护成功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军

基本案情:

我的当事人王某与李某(女方)系同事,因单位是个大企业,不是同一个部门,本身并不认识,男方无意中在网上找到女方,加为好友后,不久男方就去找女方,这样认识了,男方就追女方,这样两人就开始谈恋爱。这个女方此时正处于感情上失意期,前男友另有新欢,也就与男方交往。但男方对女方确实是一片真心,对女方很好,两人也经常一起出去玩。女方也是被男主感动,也正式同意做男方女朋友。但是女方后来出现了与前男友可能再续前缘的情况,就开始远离男方,男方知道这个情况后,坚决不同意分手。女方就有一天特意约男方到荼馆谈分手问题。但男方还是不同意,并跟女方说如果再提分手的事,就买枪杀人。女方很害怕男方说的要杀人的话,就到派出所报警,其本意是想报男方准备杀人的事,但在派出所的询问下,又讲了他们谈恋家期间发生几次关系。因男方威胁说要杀人,在法律上毕竟只是犯意表示,公安对此是不会采取措施。但公安却以强奸对王某采取了拘留。后王某家属很着急找到律师为其辩护。

律师工作:当然接到委托后第一件事就是会见,了解了基本案情。了解清楚案情后,我们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不好定性为强奸,立即与承办民警联系,提出辩护意见给民警。但公安这边毕竟已经立案,通常也不可能就此放过,所以案件正常上报检察院批捕。本人认识到检察这关是很重要的,且批捕的时间很短。如果在批捕环节错过,可能是无法挽回的失败。所以案件送到检察院之后,我每天都与案管联系,确定案件是否到承办检察官手里。第一时间得知承办检察官后(有个细节,就是检察官自己还不知道手中有这个案件,我已经知道这个案件在他手里)。立即向检察官提出书面无罪辩护意见,并且要求检察官在批捕时到看守所讯问当事人了解清楚案情。检察官见了律师的书面意见后也很慎重,也到看守所见了当事人,清楚了本案的具体情况。这样最后检察院作出了不批捕决定!!也意味着律师的工作获得全面成功!!!

案件结果:检察阶段不批捕

法律文书:

关于王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的补充法律意见

尊敬的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

本人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对本案再次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以与承办批捕检察官交流、商榷,供检察官参考:

一、关于第一次行为。双方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场合是一个荼餐厅。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女方并无反抗的行为。她没有打,没有推,没有挣扎,没有撕扯,没有喊叫。在那种特定的场合,如果女方内心真的不愿意,可以说只要稍作反抗,或大叫一声(餐厅包间的隔音效果比较差,外面的服务员就可以听到),双方都不可能发生关系。事发后,男方送女方回家,在路上女方还主动要亲吻男方。事发第二天双方还见面聊天。之后仍像男女朋友一样交往,甚至关系更加亲密。意志是很主观的,如何判断违背妇女意志,只能从当事人事中,事后的行为及再结合事情发生的特定场合,以及双方的特定关系(本案中毕竟是属于恋爱关系)来综合判断,如果综合以上情况辩护人认为是不好认定王某涉嫌强奸罪的。反过来如果这次行为是强奸,如何解释以下问题:1、女方事发后为何不及时报警2、事发中女方为保全自己为何不暂时答应继续交往(哪怕只点一下头)3、为何不反抗大叫(在那种特定的场合其反抗是肯定有效果)4、第二天为何又与男方见面5、双方为何之后仍正常交往,甚至聊得更亲密。6、为何会有第二第三次主动与男方发生关系的行为。

二、关于第二三次行为。按男方所言应该是自愿。且第三次男方主要是出于对女方的关心送姜汤给女方喝,且第三次是在小区里面,再结合双方又一直是每天联系,正常交往,女方也自愿与男方出来见面。如何好认定违背其意愿。在115号,公安去抓男方时,双方还在荼座聊天,女方还答应做男方女朋友,要求男方对她好。女方在已经报过警的情况下对男方说这样的话到底代表什么?是真情的表白还是配合公安的工作?

综上恳请检察官在批捕时,慎重考虑,也恳请检察官能找当事双方谈话,核实案情。特别是女方报警到底是出于什么种考虑。女方其实也很不愿看到这样结果,这种结果也不是她想到的,同时双方家长正在做和解工作,最近应该就可以做好和解。王某本身做过武警,思想觉悟比较高,工作上一直是受到同事好评,领导器重。归案后一上是报着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的态度来交待问题,且将自己所做的行为如实详细的向办案机关交待,本身不具有任何社会危险性,所以恳请检察官暂时不要批捕,可以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一切 依据证据,按法律程序进行。

辩护人:张军         

以上内容由张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军律师咨询。
张军律师
张军律师
帮助过 635 万人好评:1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宿迁市洪泽湖西路一号海关(检验检疫大厦二楼20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军
  • 执业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13*********12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 地  址:
    宿迁市洪泽湖西路一号海关(检验检疫大厦二楼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