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慈溪市非法用工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案
来源:吴德朝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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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慈溪市非法用工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案
2012年9月,李某、郭某通过吴德朝律师网站了解了其相关信息后,来到吴德朝律师的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原来,李某、郭某十年前就来到慈溪市打工,在横河镇的某家庭作坊上班。2008年该作坊注册为慈溪市横河某某轴承厂,2010年该轴承厂注销。注销后,轴承厂老板继续经营,于2012年因经营不善关门歇业,遂解雇了李某、郭某。李某、郭某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认为慈溪市横河某某轴承厂系非法用工,依法应当给予李某、郭某经济补偿。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准备好诉讼材料,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依法为李某、郭某争取到数万元的经济补偿。他二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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