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区四人寻衅滋事案办案记录(2012年)
来源:吴德朝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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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区四人寻衅滋事案办案记录(2012年)
2012年5月份的一天,来自湖南邵阳的方某等人经朋友介绍来到吴德朝律师的事务所咨询法律事宜。原来,方某的儿子及几个同乡因在工地打架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镇海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刑拘。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接受四人委托后,派出四名律师准备手续、材料,到刑警队沟通联系,会见了四名当事人,了解相关案情。后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吴德朝律师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经过律师的努力,该当事人方某某成功取保,为争取缓刑奠定了基础。
2012年9月,该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到检察院复印案卷材料,与主办检察官沟通案情,出具书面的辩护意见。2012年10月,该案开庭。庭上,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律师从多个角度尽力为当事人辩护,大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2012年11月初,该案宣判。四名当事人均得到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当事人家属对案件律师辩护效果表示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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