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是否符合企业用工标准
来源:钱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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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一当事人找到本所说明来意:其学历为自考本科,当初面试工作时,公司要求为“本科”,于是当事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成功入职,如今公司发现其非“统招本科”遂以不符合用工标准辞退当事人,当事人希望本所帮他讨回公道,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我所指派在劳动纠纷领域处理有着丰富经验的钱斌律师团队处理本案。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某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自考本科”是否符合用工标准,针对这一问题,钱律师团队一边安抚该当事人的情绪,保持了良好沟通,并且团队律师积极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确定了诉讼思路。
后钱律师团队积极带领当事人与其公司协商沟通事项,并告知对方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缴纳赔偿金,并将一部分的案例进行展示。对方公司看见准备充足的法律法规及材料后,愿意与我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后钱斌律师团队陪伴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了和解。
钱律师团队积极与当事人保持沟通,并且准备充足,通过和解的方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大的权益,更快的拿到了钱,免去了仲裁诉讼带来的时间成本。
本案的处理,使得遭受违法解除的当事人能够很好的得到一笔补偿,及时缓解生活的压力。当事人对于钱律师及其团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十分满意,并对团队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
以上内容由钱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钱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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