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上海律师 > 张胜永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当事人购买二手车被骗,律师帮助维权,成功实现“退一赔三”

作者:张胜永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3 浏览量:0

近日,我代理的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我方“退一赔三”诉求(近130万元)基本全部获得支持!

当事人A通过朋友B介绍,花30余万元从B的朋友C某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开了小半年时间想出售时,被第三方二手车平台检测出“车况一般,主结构有严重损伤,加强件及覆盖件有切割,不可单独切换,有事故,火烧车,调表车。”又通过其他第三方平台查寻,发现该车此前发生多次事故。原告此时才得知被欺骗,但找C某要求解决问题时,C置之不理。

A某无奈找到我,要求起诉C某并希望 “退一赔三”。经过分析,我提出本案胜诉的关键是要有两个方面的证据:一是要有证明对方是二手车经营者的证据,二是要有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当事人虽然提供了存在二手车买卖的证据,但对方存在欺诈和是经营者的证据并不充分,特别是二手车买卖协议还不是C某本人签订的,案件风险还是很大。为提高效率,我们商定了边起诉边找证据的策略,并在起诉同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先行查封了对方名下的一辆汽车,并冻结了20余万元存款。

在取证时,虽经多方联络协调,但首任车主和保险公司均不配合提供车辆的投保、出险等证据。如果在证据上不能突破,只能申请鉴定,但案件败诉的风险很大。为帮助受害的当事人维权,我多方调查取证,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细致地工作,终于找到了案涉车辆是C某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证据,而司法拍卖公告用红字提醒案涉车辆为“重大事故车,里程表40余万公里”。C某在2021年9月以25万余元的价格竞买成功,不到半个月就以3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某,介绍车辆时明确说“没有大的事故,且里程为4万多公里”,这明显属于欺诈,且其行为不同于一般人将自己原有的车辆出售给他人,应属经营行为。我们及时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公证,并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到了拍卖法院的裁定书,进一步证实竞买人就是C某。为案件胜诉打下坚实基础,也省去了鉴定环节和相关费用。

开庭前,虽然证人反水,不愿意出庭,但我预有准备,及时补强一组证据(本案先后向法院提交四组20余个证据),最终案件顺利胜诉!对方当事人也一改最初拒不理睬和开庭时还只愿意赔偿5万元的态度,积极主动与我方协商赔偿方案。

 


张胜永律师

张胜永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所

175-2163-740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