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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律师介绍

军转律师张胜永简介

 

张胜永律师是一名致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军转律师,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曾任XXX军区法律顾问处负责人,并先后在两个省会城市基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见习。

多年来,免费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千余次,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协调办理案件纠纷百余起。无论是为故意杀人、走私、贩毒、诈骗等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还是出庭代理房地产、建筑工程类、公司类、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大多都取得较好效果;经常参与相关单位重大疑难、棘手敏感涉法、信访问题的研究处理,提出的法律意见、建议基本都被实践检验为合理有效。因成绩突出荣立二等功1次,并先后被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办公厅评为全军优秀咨询律师,分别被XX省和XX战区五省(区)评为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代理的部分案件

   

一、部分刑事案件

1. L某侵犯“乐高”著作权罪二审改判案。本案是一起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侵犯某国际知名品牌“乐高”著作权,全案涉案金额3亿余元),一审L某作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千万元。L某不服上诉,并委托本律师担任辩护人,二审时S市高院副院长任本案审判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公诉人。经过一年多艰苦但有效地辩护(对多达25个G的电子案卷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发现一审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中存在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并先后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辩护意见、补充辩护意见、辩护词、补充辩护词等法律文书8份,五次到法院和检察院沟通案情),案件两次退回检察院,两次开庭,最终取得了减刑5个月,罚金减少120万元的较好辩护效果。案号:(2021)沪刑终42号。

2.J某贩卖毒品无罪案。J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山东某市法院被判处15年有限徒刑,但因患有某种特殊疾病暂未收监。后又因贩卖毒品罪被S市某区法院决定逮捕,接受委托时已快开庭。法院最初认为公诉机关指控J某贩毒罪为漏罪,拟与原来判决的贩毒罪数罪并罚。通过紧张的阅卷,本律师依法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指控J某贩卖的毒品已包含在生效判决认定J某贩卖的毒品中,不应重复定罪量刑。法院研究后采信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退回检察院,J某被送至山东省监狱服刑。

3.免费为故意杀人案被告人X某作辩护,辩护意见得到法院认可,最终判决被告人故意杀人罪三年六个月。判决书号:(2020)沪0113刑初996号。

4.L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建议量刑6年,经过辩护后法院判决3年)。检察院认为L为开设赌场案的主犯,如果认罪认罚建议量刑5年,经过会见和阅卷,本律师认为L应为从犯,不同做意认罪认罚,后检察院起诉书建议量刑6年。为成功辩护,我再三阅卷,并坚持向检察官要到了作为关键证据审计报告统计基础的原始数据光盘。光盘数据庞大,我花费了几天时间,一个数据一个数据与审计报告进行核实。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又发现了新的重大突破,再加上原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疑点,形成了8页多(比检察院阶段)更加翔实的书面辩护意见,最终说服了一审合议庭,认定我的当事人为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比检察院量刑建议少了3年。案号:(2022)沪0115刑初946号。

5.C某合同诈骗2千余万元案。C某虚构获取知名歌星演唱会主办权的事实,并伪造银行大额存单,先后与多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诈骗金额2150.5万元。接受委托后,先后向公安和检察院提交多份书面辩护材料,并积极沟通退赃事宜(退款2万元),最终C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本人认罪认罚,对结果表示满意。判决书号:(2022)沪0101刑初460号。

6.H某传播性病罪案。H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得知我为他人成功辩护的案例后,委托其母亲找到我。会见后,我认为其家庭情况特殊,取保是可以争取的,于是面见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不予批捕申请书等材料,检察院研究后同意了我的申请,当事人成功取保。阅卷后,我认为H有自首情节(这是关系其能否适用缓刑的重要情节),并曾经有想立功的行为。经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双方在H某是否有自首情节上仍分歧明显,经过不懈努力在做认罪认罚前检察官还是认定了H有自首情节。另外,因检察官不同意建议缓刑,当事人对是否要做认罪认罚很是犹豫,我认为这是个态度问题,可以先认罪认罚到法院阶段还有争取空间。于是在法院开庭前我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交了更加翔实的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了相关为H某缓刑加分的证据材料,最终H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实现了惩罚犯罪与治病救人相统一。案号:(2023)沪0115刑初1589号。

7.S某传播性病罪案。虽然是个小案件,但作为S某的辩护律师,为最大限度维护苏某的合法权益,多次通过电话、书面、当面沟通等方式依法向公、检、法办案人员提出辩护意见。最初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10个月,经过依法据理力争,检察院将量刑建议减少到8个月。法院阶段继续努力,最终苏某获刑7个月。案号:(2022)沪刑初0114刑初151号。

8.H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检察院认定其参与走私的柴油偷逃应缴税额2400余万元,虽然是从犯,但明确不同意适用缓刑。作为H的辩护律师,经过精心准备和当庭对不同被告的有效发问及辩护,当庭纠正了检方对H某不利的事实认定。最终法院采信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H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成为全案9名被告中唯一适用缓刑的被告。案号:(2021)沪刑初126号。

9.W某贩卖毒品案。考虑到该案证据确实充分,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为吴某做了认罪认罚,最后W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千元。案号:(2021)沪0107刑初804号。

10.Z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由于Z某最初对自身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虽是主动投案,但没有如实供述,导致错失取保候审的机会。经过耐心讲解法律,最后Z某认罪认罚,家属帮助积极退赃并预交罚金,被判处4个月拘役。案号:(2021)沪0118刑初765号。

11.W某非法采矿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感到W某不应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可判处缓刑。虽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获批,但检察院支持了不予批捕申请,W某被取保候审(相关人员现已判刑)。

12.Y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接受委托时,检察机关已协调值班律师对Y某做了认罪认罚,但我发现杨某存在一个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检察机关在量刑时没有考虑。经过沟通,检察院同意重新对Y某做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比原来减少了一个月,罚金减少了1千元,最终Y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5千元。办案中,还协调检察院向外省调取了当地的刑事立案材料,与本案并案处理,确保一次性了结,不留尾巴。另外,疫情期间,还分别二次到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终于帮家属取到了Y某原来随身携带的一串钥匙(在看守所保管),家属深表感谢!案号:(2021)沪0118刑初925号。

13.Y某非法采矿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为及时准确掌握案情,马不停蹄地申请阅卷、会见,并在开庭时提供合理的辩护意见,虽然由于是类案,没能缓刑,但当事人及家属也予以认可。案号:(2021)沪7101刑初207号。

14.F某合同诈骗案。F某以他人名义租车后抵押借款用于赌博,犯罪数额较高(50余万元),可以在3年以下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经过积极沟通,检察院建议量刑3年。案件到法院后,积极争取缓刑,但由于被告人家庭困难,无法偿还抵押的借款,最终未能缓刑。案号:(2021)沪0109刑初322号。

15.Z某危险驾驶罪缓刑案。Z某为出行方便,酒后挪车时不小心造成旁边一辆警车前保险杠和车牌擦伤,之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驾)被公安机关拘留。律师介入后,及时就案情询问当事人,阅卷并走访了现场。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主动向检方要求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辩护人及时与法官沟通,提前向法院提交了辩护意见,并指导当事人提交了家庭困难,其父亲和子女有病等证明材料。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量刑建议,判处Z某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5千元罚金。判决书号:(2019)沪0104刑初1404号。

16.作为Q某涉嫌强制猥亵、强奸一案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裁定书号:(2019)沪0104刑初1404号。

17.L某妨害公务案,在检察院提出1年6个月量刑建议的情况下,坚持依法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并最终被法院采纳,一审作出1年2个月的判决,检方未抗诉。判决书号:(2020)沪0115刑初4438号。

18.A某故意伤害案,作为被害人王某的代理人与被告人A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协调检察院给予王某司法救助2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害人王某的合法权益,同时A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判处4年有限徒刑。判决书号、调解书号:(2020)沪0115刑初297号。

19.J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办案警官、检察官、法官沟通,虽然因J某在共同犯罪中排名靠前,犯罪数额巨大,前期未能办理取保,但通过依法不懈沟通,检方量刑建议为1年6个月,特别是通过当庭依法辩护,真情说理,最终为J某争取了缓刑。判决书号:(2020)沪0115刑初4918号(2020)沪0115刑初4918号。

20.X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走私废物案。因本案走私相关物品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属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且要数罪并罚,即使作为从犯,量刑也会较重。经依法积极有效辩护,并协调法院提前预交3万元罚金(最后判决罚金24万元),最终X某被判处2年9年个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案号:(2020)沪03刑初177号。

21. Z某危险驾驶案。Z某酒后驾驶小汽车与别人发生刮蹭,并引发纠纷,对方报案后,Z某因疫情暂缓被拘留。根据当地判例,Z某基本是要判实刑的。我们介入案件后,一方面积极协调Z某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帮助Z某制作了抵制酒驾法制宣传方案,引导Z某到当地酒店、饭店等场所做抵制酒驾法制宣传员。最终,法院考虑Z某悔罪的各种表现,判处其缓刑。

22.W某涉嫌诈骗案。W某和其父亲因涉嫌诈骗案均被拘留,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为W某很难构成犯罪,一方面做其思想工作,不要过于担心,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认为W某不构成犯罪的书面材料,并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W被拘留不到20余天就被取保候审了,后期也未将W某作为嫌疑人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3.W某协助组织卖淫无罪案。W某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并会见W某后,辩护人认为W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并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不久,W某被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后续也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4.XX军区XX军事检察院诉罗某交通事案,判决书号:(2011)军沈直刑初字第1号,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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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民商事案件

1.代理G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实现“退一赔三”。G某通过朋友花费3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在其准备卖车时才发现车辆出过重大交通事故,在与卖家协商无果后找到了我。我研究后认为对方行为构成欺诈,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相关证据还不够扎实。为提高效率,我们一边起诉,一边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并申请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经过不懈努力,我们终于找到关键性证据并及时进行了公证,为案件胜诉打下坚实基础。一审胜诉后,对方不服上诉,我精心准备积极应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决。一审案号(2022)沪0118民初9315号,二审案号:(2023)沪02民终358号。

2.李某1与李某2、北京某公司委托持股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李某1找了很多律师,面对对方设计的合同陷阱,都认为案件很难胜诉。接手案件后,悉心研究仲裁策略,仲裁请求最终得到了(仲裁书号:(2020)京仲裁字第1490号,该案为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投资某项目的投资人申请仲裁并成功的第一例)。

在李某1申请执行时,李某2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作为李某1的代理人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全面驳斥对方律师的观点,并得到法院的支持,驳回了对方的申请。裁定书号:(2020)京04民特754号。现裁定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3.X某与李某、北京某公司委托持股合同纠纷案。本案是上个案子(案例3)的类案,在上一个案件中,李某以为自己必然胜诉,对仲裁委的通知置之不理,根本不参加庭审。有了前车之鉴,在本案中李某积极应诉,但最终依然败诉。裁定书号:(2023)京仲裁字第1087号。现裁定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有了我的成功判例,其他小投资人的款项也陆续收回。

4.上海A公司与上海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为A公司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基本得到支持。一审判决后,B公司上诉,后又撤诉。案号:(2021)沪0114民初15364号。

5.上海XX公司与P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证据不好的情况下,经多方调查,取得了有利的证据,并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取得了合议庭的认可,支持了全部诉请。判决书号:(2020)沪0116民初10820号。

6.XX公司与上海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相关证据不是很充足,很多律师不愿意接手的情况下,经过认真细致准备,一次性成功起诉到法院(有约定仲裁,但约定不明,法院有时不愿意立案),使得案件在开庭时,对方主动同意调解,并同意了我方所有诉请。调解书号:(2021)沪0116民初12762号。

7.李某与奚某离婚纠纷一案。夫妻双方心存芥蒂已深,并分别在上海和江苏起诉离婚,后以先立案法院管辖。经过两次调解庭,双方调解离婚,我方的诉讼目的均达成。调解书号:(2021)沪0104民初10843号。

8.张某与被告上海A公司,第三人上海B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张某骑电动车时因道路不平发生单方事故,造成10级伤残。经多方查证,找到了责任单位,最终法院判决第三人(A公司将道路的维修义务转包给第三人B公司)赔偿张某11万余元。案号:(2021)沪0115民初22481号。

9.XX(上海)有限公司与李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在公司劳动仲裁败诉的情况下,接受公司委托,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李某学历造假的证据,并向法院提交了全面翔实的代理意见,最终取得全面胜诉。判决书号:(2019)沪0113民初26082号。

10.罗某与冯某、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调解结案,最大限度为罗某争取了权益。调解书号:(2020)浙1024民初1557号。

11.上海XX公司与秦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证据不好的情况下,经多方调查,取得了有利的证据,并最终调解结案。调解书号:(2020)沪0116民初10576号。

12.上海XX公司与庞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证据不好的情况下,经多方调查,取得了有利的证据,并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取得了合议庭的认可,支持了全部诉请。判决书号:(2020)沪0116民初10820号。

13.上海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转让店铺纠纷案,在被告某乙公司负责人跑路,作为某甲公司的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方收集证据,依法说服法官,最终缺席判决支持了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号:(2020)沪0115民初71685号。

14.上海XX建筑公司与王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依法对鉴定报告提出了合理质疑,最后调解结案,鉴定公司也免收了鉴定费。调解书号:(2020)沪0118民初16085号。

15.郑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XX市分公司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代理保险公司,驳回了对方部分诉请。判决书号:(2019)辽0102民初246号。

16. 大连甘井子区某厂诉XX军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案,裁定书号:沈阳市皇姑区法院(2016)辽0105民初596号、(2017)辽0105民初1793号;沈阳市法院(2016)辽01民终9029号、(2017)辽01民终288号;大连市西岗区法院(2017)辽0203民初3453号;大连市法院(2018)辽02民终1112号,最终胜诉。

17. XX基地与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号:(2016)辽0105民初4367号,驳回了对方大部分诉求。

18.陈某诉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号:(2017)辽0105民初3605号,胜诉。

19.郭某珠等3人诉耿某民、白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判决书号:(2012)铁民一终字第00430号、(2014)铁民一终字第00278号,二审法院对原判决改判,并支持了我方大部分诉求。

20.孙某诉XX部队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号:(2014)长发初字第388号,胜诉。

21. 高某峰诉闫泽人相邻关系纠纷案,判决书号:(2011)于民一初字第02201号,胜诉。

22.Y某民间借贷纠纷案。Y某在老同学W某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但W借款后仅按时还了部分款项,余款一直找各种借口不还。起诉后,我不们坚决不同意调解结案,要么出判决,要么先还款我们撤诉。最终,W某偿还了余款和相应利息后,Y某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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