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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无罪辩护案例

作者:张胜永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06 浏览量:0

1.J某贩卖毒品无罪案。J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山东某市法院被判处15年有限徒刑,但因患有某种特殊疾病等原因暂未收监。后又因贩卖毒品罪被S市某区法院决定逮捕,接受委托时已快开庭。法院最初认为公诉机关指控J某贩毒罪为漏罪,拟与原来判决的贩毒罪数罪并罚。通过紧张的阅卷,本律师依法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指控J某贩卖的毒品已包含在生效判决认定J某贩卖的毒品中,不应重复定罪量刑。法院研究后采信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退回检察院,最终J某被送至山东省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2.X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罪案。X某因将自己的银行卡有偿借给好姐妹使用,仅收了几百元辛苦费,就被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立即会见X某了解案件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提出X某的行为很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可以判处缓刑,且孩子较小,应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同意了辩护人意见,为X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后续X某也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L某走私普通货物无罪案。L某因将自己的游艇借给朋友出海,不慎被牵连到一起走私案件中,并被海警拘留。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认为L某不应构成犯罪,一边安抚其心情,一边立即向海警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提出L某不构成犯罪。虽然海警为查清案情未第一时间对其取保,但最终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而是主动为其办理了取保。后续L某也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W某协助组织卖淫无罪案。W某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并会见W某后,辩护人认为W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并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不久,W某被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后续也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W某非法采矿无罪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感到W某不应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可判处缓刑。虽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获批,但检察院支持了辩护人提交的不予批捕申请,W某被取保候审,之后也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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