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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综合

XX图文与XX钻石 承揽合同纠纷

来源:隋壮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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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件:《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案情简介:从2016年起,XX图文与XX钻石开始合作,由XX图文加工制作XX钻石的广告宣传单、印刷品等相关工作,每次XX图文加工制作XX钻石交付的工作都是按期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但是,截止到2017年6月份,XX钻石一直拖欠相应的加工制作款共计65,389元,XX钻石于2017年76日至2018年210日向XX图文账户分四次共计汇入人民币40,000元,剩余加工制作款25,389元,XX钻石一直拖欠,尚未支付。


法律关系分析:XX图文(原告,承揽人),XX钻石(被告,定作人)。本案中,XX图文已按照XX钻石的要求完成了广告宣传单、印刷品加工、定作工作,且已经交付了工作成果,XX钻石应当向XX图文足额支付报酬,双方之间已经成立合法有效的承揽合同关系,且XX图文已履行了合同义务,而XX钻石恶意托欠加工制作款,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结果:案件经法院调解,XX钻石支付了托欠的剩余加工制作款,至此结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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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隋壮
  • 执业律所: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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