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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抢夺孩子、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林小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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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抢夺孩子、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该怎么办?

——代理委托人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直接判离、支持孩子归委托人抚养以及支付财产分割补偿款

甲与乙系夫妻,双方婚后有生育一儿子,因双方婚姻期间经常因经济问题争吵,无夫妻共同生活,感情破裂。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儿子在甲老家上学又甲的父亲照顾,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

乙为今后离婚,将儿子从甲老家抢夺到乙老家由乙的母亲抚养,再将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出售获得收取售房款以及将售房款转到乙个人控制的账户。无奈之下,甲赶紧提起离婚诉讼。

本律师接受甲委托后,指导甲收集有关证据,并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组织双方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离婚、支持孩子归委托人抚养以及支付财产分割补偿款。

律师评析:夫妻感情破裂,最终会走向离婚。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会通过抢夺的方式,将孩子抢夺回来后形成孩子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顾及社会稳定的因素,通常法院会将孩子判给抢夺孩子一方来抚养。然而,本案法院并不支持抢夺孩子一方的行为,而是综合审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论述分析,支持孩子归甲抚养。本案,甲及时提起了离婚诉讼,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金额上,也夺回了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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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林小敏
  • 执业律所:广东正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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