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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后发现非亲生子女怎么办还能撤销房屋赠与嘛

作者:李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量:0

一、案情简介

2020年,老A与妻子B某协议登记离婚,约定由老A抚养儿子小A,并将夫妻名下两套房产归儿子小A所有。后来,老A听到一些流言蜚语,说小A与老A不像父子,心生怀疑的老A带着小A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老A为小A的生物学父亲。老A感到遭受欺骗,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意思表示。

争议焦点

房屋赠后发现非亲生子女怎么办,可否全部撤销赠与行为

三、裁判要点

经审理认为,因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原告老A同意在离婚协议中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案涉房产,赠与给小A,是基于小A是其亲生子女的认知。而老A、小A经鉴定无血缘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误解”之意,同时,鉴于房产在赠与前系老A、B某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才能作出,而B某对重大误解事由负有过错,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及于整个赠与行为。

故法院判决撤销了对李乙的全部房产赠与。

李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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