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无罪判决-最终国家级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迎来转机
判决书文号: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横刑终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
内容简要:指控编造黑社会要绑架加害子女虚假信息,欺骗受害人,从中调解获利18万元。受害人已去世,留有遗书。该案三次判决有罪,两次发回重审。该案疑点很多,最多从司法鉴定中找到突破口,两次重新鉴定,最终送到北京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遗书是伪造转变了公诉方有罪认知,开始做侦查实验,收集无罪证据。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编造黑社会欲绑架加害刘XX子女谎言欺骗刘XX,被告人王XX从中协调给黑社会汇款18万元了解此事,指控王XXX得到该18万元。该案起因为刘XX去世不久,其丈夫在2007年整理刘XX遗物中先发现刘XX提前支取未到期存款17.8万元,产生怀疑,报案后公安机关询问过被告人王XX,未果。2009年刘XX丈夫又报案称找到了遗书,记载黑社会欲害儿,让汇款,公安机关2010年1月刑事拘留王XX,引发此案。本案一审法院三次判决有罪,中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由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无罪。被错误羁押三年,终获正义。
律师发力得到认可
一审法院第一次判决王XX有罪,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辩护律师猛攻证据瑕疵,首先认为公安机关对遗书笔记为刘XX所写司法鉴定不合法,因为鉴定人员中一名没有公安部鉴定资格证书,其次遗书发现过程刘XX丈夫在多次陈述中包括几次报案材料、受害人陈述中前后不一致,再有遗书涉嫌他人伪造,所用纸张是刘XX死亡后印刷纸张,本案所谓被告人编造的黑社会人员也根本不是黑社会二审法院接受辩护律师观点,发回重审。
律师再发力,第二次发回重审
重审后一审法院重新进行了司法鉴定、调取了纸张印刷厂证明,又一次判决王XX有罪。王XX不服,再次上诉。二审中辩护律师又攻击证据非法性,指出司法鉴定仍不合法,鉴定人员虽然均有鉴定资格,但其中一人为原鉴定人员,依法应当回避未回避。王XX因被冤枉情绪很大被公安机关送邻县看守所异地羁押,辩护律师在会见中发现原办案民警变为他人带领辩护律师去邻县看守所,发现原办案民警没有警官证,于是辩护律师向二审法院指出办案侦查人员涉嫌无办案资格,其制作的口供、证言均应剔除。二审法院采取律师意见,本案第二次发回重审。
迎来重大转机,无罪证据陆续调取
重审后,一审法院仍判决有罪。王xx上诉。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发回重审不得超过二次。二审法院将遗书拿到北京委托国家级鉴定机构进行的第四次鉴定,鉴定结论显示,遗书中有一张不是刘XX书写,另一张细节缺失布局失调,墨迹无光泽有修饰断笔异常,无法出具肯定意见。案情出现重大转机,后又进行了侦查实验,验证刘XX取款到汇款时间可能性,调取了原办案人员执法证件为行政执法证,非警官证等等无罪证据,开庭审理了本案,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确实充分,证据矛盾重重,应当判决无罪,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终于判决了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