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华律师

李江华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踩到垃圾摔伤,谁该为侵权买单?

来源:李江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05
人浏览

近日,王女士到蔬菜大市场买菜,不留神踩着地上冬瓜皮,当即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头颈部外伤及多处软组织损伤。王女士要求对蔬菜市场负有管理责任的某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则称,市场内并无垃圾,是王女士不小心摔倒,与物业公司无关。
律师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对市场管理不善,致使赵女士踩到冬瓜皮后摔倒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物业公司主张市场地面上无垃圾,又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内容由李江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江华律师咨询。
李江华律师
李江华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 2736 万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联纺路与东柳大街交叉口安居东城商务楼C座11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江华
  • 执业律所: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31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联纺路与东柳大街交叉口安居东城商务楼C座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