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龄11年,帮我争取7岁儿子抚养权
来源:李玮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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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女士,41岁,婚龄11年,齐家律师帮我争取7岁儿子抚养权
我和前夫十年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因为双方家长的压力,我们认识第二年就结婚了。婚后他家人过多干涉我们的婚姻生活,所以我们的感情一直不太好。当孩子上户口时,他家人提出要把户口上在他名下的话,我需要写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为了孩子,我只能配合。孩子到现在已经7岁多了,基本都是由我带大,前夫不喜欢孩子、很少陪他。法庭上,前夫拿出了这份声明,他想证明我早就放弃了抚养权。好在律师庭前已经充分与我沟通,了解了我们婚后的很多事,帮助我回忆起了这个小细节(我早已经忘记了)。李律师当庭阐明我写这份声明其实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而不是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强调前夫对孩子多年来漠不关心,并当庭询问前夫关于孩子的在校情况。前夫回答不出来,这让法官进一步相信了前夫不适合照顾孩子。尽管法庭上,前夫再三强调自己是家中唯一男丁,儿子是他们的独孙。但由于所有的一切,都在李律师的预料之中,最终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我。我真的很感激、也很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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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玮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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