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成功争取缓刑
来源:温祖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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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4)深龙法少刑初字第2970号
案 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被告人:龚某
辩护人:温祖发
案情简介:2014年6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有人使用伪基站群发广告,后抓获龚某,查获伪基站设备及汽车。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已龚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提起公诉。
过程: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与办案民警联系,及时会见龚某了解案情,告知家属进展及辩护辩护。办案过程中,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提出法律意见、辩护意见。
结果:构成犯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返还汽车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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