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阶段,律师介入仅一天,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
来源:连蕊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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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嫌疑人父亲通过电话预约来到盈科刑辩律师团办公室,其孩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丰台分局刑事拘留,现已刑事拘留32天。
张思星律师在听取家属陈述后,分析了案件中的有利情节,并指出案件现在处于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是否批准侦查机关提请的逮捕申请,对刑事案件的后续发展有重要影响。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则刑事拘留将会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此时若无律师介入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办案人员则难免会产生应予逮捕的倾向性意见,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律师及时介入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会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不予逮捕决定的作出。
后其家属办理完委托手续后,团队连蕊律师于1月28日前往丰台看守所会见,在了解详细案情后,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交涉,并向丰台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
检察院于1月29日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嫌疑人现已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走出看守所,其家属对律师感激不尽。
北京盈科刑辩律师团在此提醒广大朋友,如果遇到刑事案件,不要慌张,应在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莫要贻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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