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两犯私售假随身WiFi获刑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7
人浏览

                                          两犯私售假随身WiFi获刑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两嫌犯因售卖仿冒“360随身WiFi”获利而分别被判缓刑。

  按照(2018)浙0782刑初816号刑事判决书所述,嫌犯褚某、刘某自2016年6月开始,通过某电商平台,低价进购假冒“360随身WiFi”品牌的路由器及外包装,自行拼装成成品后,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

  2017年12月10日,嫌犯褚某、刘某一起向义乌市公安局自首。截至案件审理终结时,褚某、刘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商标权利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褚某、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假冒“360随身WiFi"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目前该案已经审结,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却凸显国内品牌侵权频发的现状。

  另外一组来自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该院受理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绝大部分涉及国内外知名品牌,案件索赔数额明显提高。在101件涉品牌侵权案中,权利人胜诉占了99件,胜诉率达98%。

  本案受害方360公司表示:售卖仿冒商标的商品获利,无疑会对商标权力方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仿冒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又会对商标权力方造成无形的伤害。“公司一贯重视商标权力的维护,将与伤害自身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斗争到底。”

以上内容由马俊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俊哲律师咨询。
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47796 万人好评:33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地铁:珠江新城站高德置地出口)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2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地铁:珠江新城站高德置地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