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志远律师

缪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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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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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志远律师办理的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释放

来源:缪志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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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11年3月,胡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指控胡某于2011年3月,伙同他人用抽奖盒,骗受害人将戒指摘下进行检验,如若是真金可以抽奖获得奖金,被害人不同意将戒指摘下,几人抓住其手臂,强行将金戒指摘下逃走,胡某后被群众拦截。
二、本案经过
    缪志远律师接受胡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认真查阅了案卷后,缪志远律师发现本案指控的证据主要是受害人的陈述,胡某笔录一直否认参与实施犯罪,缪志远律师在移送审查起诉后,向检察院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该案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胡某参与犯罪,最终检察院依法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2012年1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释放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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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803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缪志远
  • 执业律所: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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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