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君律师

李仁君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34-7555-4547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产检存在过错导致新生儿缺陷出生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李仁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30
人浏览

  一、基本案情

   张某自怀孕后定期去某医院进行彩超等系统检查,后在该院住院分娩,出生时胎儿左臂缺失畸形,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患方认为:医院产前检查严重不负责任,应该检查出所怀的是畸形胎儿但是没有检查出来,导致丧失了优生优育的选择权,从而导致畸形胎儿不当出生,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医方认为:先天性缺陷不是医院的检查导致的,医院不存在法律责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医院也履行了风险告知,患方也签署了风险知情书。

  二、案件进展

   医患双方协商未果,对责任的认知不同,医患双方通过法院共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某医院在对胎儿母亲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患者丧失继续妊娠的知情选择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等级构成六级伤残。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司法鉴定意见,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判决医院赔偿共计235000元。

  四、律师点评

   产前检查并非所有的缺陷都可以检查到,对此,作为患方应当有明确的认知。尽量收集病历资料等各种资料以寻求医方的过错,以达到预期的诉讼目的。

以上内容由李仁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仁君律师咨询。
李仁君律师
李仁君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5217 万人好评:2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张店区华光路62号风景华庭商务楼1310室
134-7555-4547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仁君
  • 执业律所: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82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34-7555-4547
  • 地  址:
    张店区华光路62号风景华庭商务楼13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