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
来源:李仁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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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患者中年男性,午饭后突然感觉胸闷、心前区疼痛,并且出现憋闷气喘等症状,家人紧急送往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救治,最终失去生命体征。患方认为镇中心卫生院延误救治,双方发生纠纷。镇中心卫生院告知患方进行尸检,患方不同意尸检。
二、案件进展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方同意通过医调委进行调解。患方在律师的代理下,提交了有关的材料,并且参与了医患双方参加的听证会,各自陈述了双方的意见。
三、案件结果
在医调委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医调委告知可以到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此后,镇中心卫生院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时间支付了赔偿款。
四、律师点评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人民调解医疗纠纷的机构,不收取任何的费用,并且调解的时间较快,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非常便利。但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需要双方同意,并且有要求赔偿数额的限制,对于具体的医疗纠纷案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医调委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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