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双鸭山律师 集贤县律师
律师执业档案
  • 律师姓名:
    吴立华律师
  • 服务地区:
    黑龙江-双鸭山
  • 执业律所:
    黑龙江方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305**********95
  • 擅长专长: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 地  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一马路凯莱酒店东侧
  • 集贤县专业推荐律师
  • 实名、执业双重认证
  • 专业解答 极速响应
  • 司法监督 隐私保障
集贤县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刑事辩护
  • 房产纠纷
  • 劳动纠纷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去法院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去法院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对于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被起诉方在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是需要出庭应诉的,对于
    离婚诉讼
    今天 17:12
    人浏览
  •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一般对于被起诉方在接收到传票之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诉讼,但是被起诉方不按
    离婚诉讼
    今天 16:37
    人浏览
  •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参加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参加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参加的法院是可以做出缺席判决的,当事人选择起诉离婚需要提前准备好起诉状和双方情感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离婚诉讼
    今天 16:33
    人浏览
  •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影响判决吗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影响判决吗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场不会影响判决,法院是可以按照规定缺席判决的,只要原告有足够的证据与被起诉方情感确实破裂,法院会
    离婚诉讼
    今天 15:54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出庭会怎样判决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出庭会怎样判决
      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判决,当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会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被告
    离婚诉讼
    今天 15:07
    人浏览
  • 离婚时两个孩子怎样判决,应准备哪些材料呢?
    离婚时两个孩子怎样判决,应准备哪些材料呢?
      离婚时两个孩子怎样判决首先要考虑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然后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经济条件;最后根据孩
    离婚判决
    今天 15:00
    人浏览
  •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情况有可能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生活不能自理、正处于怀孕期间等。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今天 17:38
    人浏览
  • 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
    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
      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是准备好身份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证明盖章后,去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
    刑法知识
    今天 17:33
    人浏览
  • 刑事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几种形式。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探望的,但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
    今天 17:09
    人浏览
  • 寻衅滋事罪最严重可以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最严重可以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最严重可以判十年。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一般犯罪人是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我国法
    寻衅滋事罪
    今天 17:02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职务侵占罪属于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属于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因为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机关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判定职务侵占案件
    职务侵占罪
    今天 16:59
    人浏览
  • 寻衅滋事的双方都可以构成吗
    寻衅滋事的双方都可以构成吗
      寻衅滋事的双方都可以构成的。根据法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
    寻衅滋事罪
    今天 16:56
    人浏览
  • 贷款买房银行利率是多少
    贷款买房银行利率是多少
      贷款买房的银行利率根据贷款年限来确定,一年内贷款利率为4.35%;一至五年内贷款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
    住房贷款
    今天 09:49
    人浏览
  • 房子继承要交哪些费用
    房子继承要交哪些费用
      房子继承一般是没有费用的,国家已经免除了房屋法定继承人的契税征收的。但若是当事人需要对房屋继承过户进行公证或对房产进
    房产继承纠纷
    今天 09:37
    人浏览
  • 贷款买房月供还不上怎么办
    贷款买房月供还不上怎么办
      贷款买房月供还不上的,当事人首先可以向家人或者朋友筹备资金偿还月供;其次,如果当事人无能力偿还月供的,可以向银行协商
    房贷相关
    今天 08:48
    人浏览
  • 买期房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贷
    买期房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贷
      买期房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贷要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购买期房时先需要签订一个预购合同,等签完预购合同
    房贷相关
    今天 08:37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有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
    有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
      有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信用卡没还清也是可以向银行贷款买房的,只要当事人没有出现信用卡
    房贷相关
    今天 07:15
    人浏览
  • 农村的宅基地被别人占了怎么办理
    农村的宅基地被别人占了怎么办理
      农村的宅基地被别人占了的处理办法有: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协商不成或者不想协商的,可以申请由政府介入
    宅基地
    昨天 18:46
    人浏览
  • 被辞退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被辞退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被辞退公司不给赔偿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辞退
    3小时前
    人浏览
  • 以前厂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以前厂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以前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厂解除劳动合同时候违法辞退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
    3小时前
    人浏览
  •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单位算违约吗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单位算违约吗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单位不算违约,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订立
    今天 17:46
    人浏览
  • 工伤等级鉴定下来了,后续流程怎么走
    工伤等级鉴定下来了,后续流程怎么走
      工伤等级鉴定下来了,后续流程是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估算赔偿数额和处理赔偿事项等。劳动部门鉴定工伤等级需提供资料
    工伤等级鉴定
    今天 17:40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工伤和伤残赔偿一样吗
    工伤和伤残赔偿一样吗
      工伤和伤残赔偿不一样。因为工伤案件和伤残赔偿案件适用的法律不同,具体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同时工伤和伤残的处理
    工伤伤残赔偿
    今天 17:36
    人浏览
  • 干了半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干了半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干了半年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劳动合同书
    今天 17:33
    人浏览
  • 写了欠条到时间还不了钱会被判刑吗
    写了欠条到时间还不了钱会被判刑吗
      写了欠条到时间还不了钱一般不会被判刑,若当事人存在敲诈勒索等情形时可能会被判刑。欠条的写法是应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借款
    债权债务常识
    今天 15:45
    人浏览
  • 写了欠条给别人被起诉怎么办
    写了欠条给别人被起诉怎么办
      写了欠条给别人被起诉是需要当事人尽快还款的,如果欠条中有约定违约事项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没有约定且造成
    欠款纠纷
    今天 14:32
    人浏览
  • 欠条过了三年怎么处理
    欠条过了三年怎么处理
      条过了三年的处理方式是欠条超过诉讼时效后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
    债权清理
    今天 13:14
    人浏览
  • 写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关系吗
    写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关系吗
      写欠条和借条的关系是相互关系,两者都是属于债权债务,如果存在纠纷时,该欠条和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欠条
    欠款纠纷
    今天 12:22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
    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
      写欠条和借条是借条好,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律含义不同、诉讼有效期不同、举证不同等。借条去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的真
    借款
    今天 12:18
    人浏览
  • 债务危机名词解释
    债务危机名词解释
      债务危机名词解释是在国际上负债数量较大,且超过其清偿能力,导致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危机的处理方式是企业可以采取宣告破
    债权债务常识
    今天 11:46
    人浏览
  • 摩托车未成年无证无牌驾驶怎么处罚
    摩托车未成年无证无牌驾驶怎么处罚
      摩托车未成年无证无牌驾驶的,会被处以两百到两千元不等的罚款,虽然不会被拘留,但是会被要求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交通事故处理
    今天 16:50
    人浏览
  • 汽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最新
    汽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最新
      汽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是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二点是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今天 16:07
    人浏览
  • 买完车多久可以上牌照
    买完车多久可以上牌照
      买完车当天就可以上牌照,整个上牌流程大概需要3-4个小时。买完车必须先交购置税,再上牌照。上牌的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
    汽车知识
    今天 15:58
    人浏览
  • 车辆年审过期扣几分
    车辆年审过期扣几分
      车辆年审过期扣三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车辆需要年审但是没年审,年审过期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驾
    交通安全常识
    今天 15:47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主办律师
    13895889956
    (08:00-23:00)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车主
    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车主
      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会惩罚机动车车主处以二百元的罚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会处以警告或
    汽车知识
    今天 15:44
    人浏览
  • 换驾照网上怎么操作的
    换驾照网上怎么操作的
      换驾照的网上操作是,首先登录交管12123app;其次选择期满换领驾驶证;再次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以及取件的方式并核
    汽车知识
    今天 15:40
    人浏览
  • 集贤县律师文集
  • 集贤县律师案例
  • 醉驾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驾驶人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醉驾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醉驾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只是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其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如果是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拘留: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醉驾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醉驾拘留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三、醉驾拘留后怎么处罚醉驾拘留后的处罚方式要看其是否构成犯罪:1.不构成犯罪时进行行政处罚这主要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醉酒驾驶行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快车提醒您,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严重性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醉驾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吴立华律师
    2022-07-15
    人浏览
  • 怎样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怎样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在押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律师事务所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其次,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应提出保证人或提出愿意交纳保证金的证明。第三,由律师根据由司法机关所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由律师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如果没有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作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形式,必须有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形式来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律师如果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或保证金都无从落实,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要件也就不具备,因此,律师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二、请律师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依据案情、地域、律师本身、标的大小难易等各种原因由双方协商确定。律师收代理费,此外还可能涉及实际办案费。最好是直接找要聘请律师协商确定。如果不涉及财产,法院的诉讼费按件收,一件50元,涉及财产,1万元以上部分,按百分之一收取诉讼费。也许当地法院还另有名目,就要到诉讼地法院去问了。三、取保候审后还需要请律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所以,不一定必须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被羁押没有人身自由,且往往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自行申请取保候审存在很多困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他们没有权利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了解具体案情的途径,也往往存在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也存在很多困难。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途径,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此,律师在为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样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为您解答疑惑。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怎样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吴立华律师
    2022-07-15
    人浏览
  • 如何认定自首情节
    据罪犯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自首的一般会免于处罚,要根据自首的具体情节确定。一、自首情节的认定是怎样的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被司法机关查获或被群众扭送,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对此,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其一,投案时间。关于自动投案的时限,既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之后,但不管怎样应是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发觉,犯罪人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查实已准备去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都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显然,投案时限的放宽,有利于犯罪人弃暗投明,作出积极的选择。其二,投案意志。自动投案作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实施的具有“自动性”的行为,是基于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至于投案的动机则因人而异。有的出于真心悔改,争取宽大处理;有的慑于法律威力,迫于走投无路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其三,投案对象。行为人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其投案对象既可以是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单位,如街道派出所、人民法庭等,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对象的宽泛性为犯罪人自首的实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其四,投案内容。投案内容表现为犯罪人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必须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能逃避,才能使自首成立。倘若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供述罪行后又隐匿、脱逃,或者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者委托他人代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都属于拒不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不能构成自首。以上四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动投案。二、自首的可以减刑多少自首的可以减刑,需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律师提醒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三、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情节的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其行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允许其适用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可以起到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的效果,并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赔偿受害者,保持社会稳定,这与法律的精神也是相符的。需指出的是,自首属于刑法范畴的制度,只适用于交通肇事已构成犯罪的情形中,而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普通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肇事者主动投案并交待肇事行为则可在行政处罚时作为一项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如何认定自首情节
    吴立华律师
    2022-07-15
    人浏览
  • 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欺诈和诈骗有以下区别:1.目的不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民事欺诈的直接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2.手段不同。民事欺诈只有辅助欺骗行为,诈骗有核心欺骗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辅助手段,可称为辅助欺骗行为,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骗。3.法律关系不同。民事欺诈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诈骗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因诈骗行为而形成合同法律关系。4.民事救济的可能性不同。因民事欺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被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5.法律后果不同。诈骗行为应受治安行政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诈受民法调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未达数额较大的,应受治安处罚。二、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1.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各自返还财产,欺诈行为一方赔偿对方的损失。因此,欺诈行为虽然也是违法的,但其严重程度仍然在民事违法的限度之内。律师提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欺诈的界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法律快车提醒,从构成要件角度看,包含了四层意思: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2.实施了欺诈行为,而欺诈行为又可以分为作为的欺诈行为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和不作为的欺诈行为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3.相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4.相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和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吴立华律师
    2022-07-15
    人浏览
  • 高律师成功代理民间借贷案件
    诉讼代理人:高志博,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某。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本金肆拾捌万伍仟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2月3日起按月息百分之二计算至还清为止)。事实和理由:2019年12月1日原被告签订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本金肆拾捌万伍仟元,被告在2019年12月3日前还清全部钱款,逾期不换,按月息百分之二直至还清为止,并承担追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但至今,被告没有偿还,故诉至法院。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原告提交的借条、订货结算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视频客观、真实,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未举示证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原告向案外人榴莲加工厂浦金全账号两次共汇入496000元,用于支付榴莲定金。2019年11月28日,榴莲加工厂可以出货,被告将榴莲货物提走并卖出,榴莲货款未支付给原告。原告找到被告至榴莲加工厂对账,被告向原告偿还11000元。被告于2019年12月1日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款人刘某,今借到李某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485000)。双方约定在2019年12月3日前还清全部欠款,逾期不还,按月息2%直至还清为止并承担追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借条出具后,被告至今未偿还上述借款。本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应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向原告偿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双方约定的月息2%的逾期利息给付,不超过法定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付。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给付借款本金485000元;二、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以485000为基数按照月息2%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逾期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付;三、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高律师成功代理民间借贷案件
    高志博律师
    2023-04-19
    人浏览
  • 高律师成功代理被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
    方当事人有无补充?被告伊某:我方不存在侵权行为,但同意支付原告部分款项,本案就此了结。原:被告伊某同意支付部分款项,故自愿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并将诉讼请求的金额变更为4万元,请予准许审: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现口头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甲公司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不再另行制作书面裁定书,听清楚了吗?原:听清楚了。被告伊作为:听清楚了。审:本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伊某同意支付原告甲公司款项40000元,定于2023年4月15日前付清(款项直接支付至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朱*波,账号:62170018**********6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二、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伊某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甲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本案调解结案。双方阅读笔录无误后签字确认。案件结果:经过几个回合的谈判和开庭审理,高律师帮助当事人成功调解,由原来20万降低至支付4万
    高律师成功代理被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
    高志博律师
    2023-04-14
    人浏览
  • 甲状腺炎误诊为甲状腺癌
    生,汉族,住哈尔滨市XX区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哈尔滨XX医院,住所地哈尔滨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于XX,院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喻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哈尔滨市XX区X号。原告杨XX诉被告哈尔滨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被告哈尔滨XX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喻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哈尔滨XX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77851元;2、请求判令哈尔滨XX医院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鉴定费。事实与理由:2021年11月15日,患者因10日前双侧颈部发现肿块入被告哈尔滨XX医院就诊,诊断为甲状腺肿瘤,于2021年11月18日进行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故起诉至法院。被告哈尔滨XX医院辩称,同意依照现有鉴定报告就双方之间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进行赔偿,原告所请求的部分数额不合理,将在举证质证及最后陈述阶段详细阐述。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原告举示证据一、户口簿两册、残疾人证一份、诊断书、儿童发展评估报告。证据二、哈尔滨XX医院住院病历。证据三、哈尔滨XX医院住院票据1张及清单4张、门诊费票据12张;哈尔滨XX医院门诊票据2张;外购药票据3张;X医院门诊票据1张、哈尔滨XX医院门诊票据10张。证据四、鉴定意见书及发票。本院对原告举示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被告哈哈尔滨XX医院未举示证据。经本院审理查明,根据哈尔滨XX医院于2021年11月9日的病理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组织穿刺细胞涂片)见可疑癌细胞,建议基因检测进一步诊断。2021年11月15日,杨XX在哈尔滨XX医院住院6天,入院诊断甲状腺肿瘤。2021年11月18日,杨XX进行了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双喉返神经探查术+双中央组淋巴结清扫术。杨XX住院个人支付医疗费共计8446.81元。2021年11月4日杨XX支付检查费180元。2021年11月12日支付诊查费共计200元。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杨XX共计支付检查费2489.47元。杨XX购买药品支付1380.6元。诉讼中,杨XX向本院申请司法鉴定,XX司法鉴定中心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杨XX的甲状腺全切除术与哈哈尔滨XX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75%。评定为七级残。2.误工期限为180日。3.护理期限60日,建议1人护理。4.营养期限为120日。5.需每年复查数次甲状腺功能情况,据其功能情况对症用药,费用按实际合理支出计算。杨XX支付鉴定费7410元。另查明,杨XX父母共计育有三名子女。杨XX父亲杨XX1947年2月18日生,母亲李XX1949年5月10日生。杨XX之女杨XX2010年5月28日生,杨XX之子杨XX2017年2月16日生。杨XX经哈尔滨XX医院诊断为儿童孤独症,根据儿童发展评估报告显示,孩子配合一般,未发现有口语表达能力。残疾人证显示杨XX为精神残疾人。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哈尔滨XX医院对杨XX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杨XX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75%。故对于原告杨XX诉讼请求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具体计算如下:(一)医疗费共计12696.88元(人支付医疗费8446.81元+检查费180元+诊查费200元+检查费2489.47元+药品1380.6元。)x75%=9523元。(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杨XX住院6天,共计600元x75%=450元。(三)护理费,根据鉴定意见护理期为60日,1人护理,本院支持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114.94元/天60日x1人)x75%=5172元。(四)营养费,100元/天x120日x75%=90元。(五)伤残赔偿金,原告为七级伤残,33646元/年x20年x40%x75%=201876元。(六)误工费,原告从事软件工程师及半导体方面的维护工作,本院支持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369元/年+365日x180日x75%=29726元。(七)交通费,原告住院6天,本院支持6天x3元x75%=13.5元。(八)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50195元。杨XX父亲杨XX:24422元/年x5年÷3人x0.4x75%=12211元。杨XX母亲李XX:24422元/年x7年÷3人x0.4x75%=17095元。杨XX之子杨XX:24422元/年年÷2人x0.4x75%=47623元。杨XX之女杨XX:24422x13年÷2人x0.4x75%=47623元/年x20年÷2人x0.4x75%=73266元。(九)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杨XX的伤残等级及全案案情,本院酌定为2.5万元。(十)鉴定费,根据发票显示为7410元,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医疗费12696.88元;二、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三、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护理费5172元;四、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营养费9000元;五、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伤残赔偿金201876元;六、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误工费29726元;七、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交通费13.5元;八、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被扶养人生活费150195元。九、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十、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鉴定费7410元;十一、驳回杨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68元,被告哈尔滨XX医院承担7923元,杨XX承担545元。
    甲状腺炎误诊为甲状腺癌
    郝爽律师
    2023-03-31
    人浏览
  • 甲状腺切除术导致气管瘘
    3月26日,住哈尔滨市X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住所地哈尔滨市XX号。负责人:李XX,该医院院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马XX,身份证号XXXXXXXX,男,XX年月XX日出生,汉族,XX医院普通外科医生,住XXXXXXX。原告张XX与被告XX医院(以下简称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按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独任审理。原告张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郝爽、被告XX医院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9926元。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医疗费:21546元(43092.29元乘以50%);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100元乘以40天乘以50%);营养费:4500元(100元乘以90天乘以50%);护理费(共120天,其中住院40天):9195元(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日平均工资114.94元乘以40天乘以2人乘以50%;114.94元乘以80天乘以1人乘以百分之50);误工费:40185元((2021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369元)乘以1年乘以50%);气管狭窄及修补气管瘘诊疗费:12500元(鉴定匡算25000元乘以50%);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鉴定费。事实和理由:原告因体检发现颈部肿物,于2020年9月8日,入被告XX医院就诊,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颈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于2020年9月10日行双侧甲状腺全切+峡部切除,双侧喉返神经探查+双侧中央区淋巴结清扫+左侧2,3,4区淋巴结清扫术,左侧颈动脉外膜剥脱术,于2020年9月18日出院。2020年10月22日,原告因呼吸困难,咳痰,到黑龙江省XX医院就诊,诊断为气管占位,次日转入被告医院,诊断为气管瘘治疗29天后,于2020年11月21日出院。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原告发生气管瘘,故起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被告辩称:XX医院对原告的检查和诊断是符合相关的医疗法律规范,手术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原告出现的气管瘘属于并发症,与被告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同意原告的诉请,首先原告的医疗费应该扣除其治疗原发病的费用,其次原告营养费以100元*90天是错误的,再次原告的误工费应该出示流水和纳税证明,从而证明其误工损失。综上,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请。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以下证据:住院病历3份、保险理赔通知书2份、黑龙江省XX医院住院费票据1张、门诊费票据14张、哈尔滨XX司法鉴定意见书、答复函及发票、XX医院2021年9月24日挂号记录、气管套管拔出后的照片一张及该照片拍摄日期存储信息截图一页、聊天记录截图。被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且上述证据能够证明相关的案件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被告未向本院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原告因体检发现甲状腺肿物,于2020年9月8日入XX医院就诊,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颈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于2020年9月10日行双侧甲状腺全切+峡部切除,双侧喉返神经探查+双侧中央区淋巴结清扫+左侧2,3,4区淋巴结清扫术,左侧颈动脉外膜剥脱术,术中见左侧甲状腺叶中部可及一质硬肿物,大小约1.5x1cm,边界不清,形状不规则全切除甲状腺叶,切除峡部,送检快速冰冻,术中病理回报为甲状腺乳头状癌,术后给予对症治疗,于2020年9月18日出院,本次共计住院10天。XX医院出院记录显示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切口处敷科完整清洁,无渗血,心肺听诊未闻及异常杂音,四肢活动自如。2020年10月22日,原告因呼吸困难,咳痰,到黑龙江省XX医院入院治疗,诊断为甲状腺术后、肺炎、气管壁占位,实际住院1天。2022年10月23日转入XX医院,诊断为气管瘘,经治疗于2020年11月21日出院本次住院共计29天。张XX住院三次,总住院天数40天,共计产生医疗费86886.70元(其中住院费用为80290.94元,门诊费用为6595.76元,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43794.41元,商业保险报销部分为43092.29元)。2022年6月28日张XX向本院提出鉴定申请,请求鉴定以下项目:对XX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医疗行为与张XX的损害后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误工期、护理期及护理人数、营养期、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及费用进行鉴定。本院依法委托鉴定,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哈尔滨XX鉴定中心进行鉴定。2022年9月27日,哈尔滨XX鉴定中心举行鉴定会,邀请三甲医院普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进行会检研究。会上患方主张医方没有尽到高度谨慎注意义务,损伤患者气管,未向患者告知气管损伤的事实,也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医方主张其手术过程中无气管损伤,无喉返神经损伤,患者自述出现切口上方皮肤少许肿胀,后颈部皮肤肿胀范围扩大及出现间断性呼吸困难,医方多次建议患者来院就诊,因个人原因未就诊,也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经三甲医院普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进行查体、会检研究,经查阅送检材料结合查体所见综合分析如下:1.张XX患有甲状腺恶性肿瘤诊断明确,医方对其手术适应症及术式的选择没有不当之处;2.张XX术后出现迟发性气管瘘,符合气管前壁缺血性坏死改变所致,此瘘的形成并非手术直接造成,按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SF/T0097-2021)7.1.2之规定,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违反注意义务的过错;3.在被鉴定人张XX迟发性气管瘘的形成中,医疗过错与患者自身因素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依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SF/T0097-2021)7.3.4之规定,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系同等原因;4.被鉴定人张XX目前存在气管瘘,医疗尚未终结,应待治疗终结后再复查评定伤残。2022年10月8日,哈尔滨XX鉴定中心向我院发函要求申请人张XX补充鉴定材料,即呼吸困难相关实验室检查项目:1.一秒钟用力呼气量占预计值百分比,2.肺活量,3.血氧分压(mmHg);气管狭窄相关检查项目:喉X线正侧位片,本院依法告知当事人予以补充。2022年11月9日,哈尔滨XX鉴定中心作出(2022)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1.医方(XX医院)对被鉴定人张XX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气管瘘)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系通等原因。2.被鉴定人张XX目前存在气管瘘,医疗尚未终结,应待治疗终结后再复查评定伤残。3.支持误工期120日。4.支持护理期120日,建议住院期间2人护理,出院后1人护理。5.支持伤后营养期90日。6.支持气管镜及相关检查,必要时行气管狭窄治疗及修补气管瘘治疗,匡算约需人民币2万5千元,或按实际合理支出费用计算。张XX支付鉴定费7000元。2022年11月11日,张XX因对(2022)X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误工期的鉴定有异议提出质询意见,请求鉴定中心对误工期进行重新评定。2022年11月21日,哈尔滨XX司法鉴定中心回函答复:鉴于被鉴定人张XX病情,如能够提供新的证据(2021年10月8日才将气管套管拔出)并经委托单位质证后可以作为鉴定依据,根据被鉴定人张XX的实际治疗情况,参照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2.1和7.8.2、附录A.8之规定,可支持误工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气管套管拔出之日。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XX申请对XX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若存在,医方过错与张XX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张XX的误工期、护理期、护理人数、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评定,鉴定经本院委托依法开展,程序合法,本院对鉴定结论予以采纳。依据鉴定结论,XX医院对张XX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本院对张XX主张的各项损失做如下认定:1.医疗费。双方争议焦点主要为张XX在造成本案损害发生前产生的医疗费应否赔偿,本院认为,XX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违反注意义务的过错,对张XX的气管瘘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XX的损害虽未发生在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但因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从而产生后续医疗费,XX医院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故对张XX因原发病而产生的费用,本院不予扣减,张XX主张XX医院给付其医疗费自费部分21546元(43092.29元x50%),本院予以认定。2.营养费。根据(2022)临司鉴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支持伤后营养期90日,本院按照100元/日标准进行计算即4500元(9000元x50%)。3.护理费。根据(2022)临司鉴字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支持护理期120日,建议住院期间2人护理,出院后1人护理。庭审中,张XX自认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8日住院期间系其爱人一人进行护理,故该期间的护理费按照一人护理计算,另张XX未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及工资流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本院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41953元/年标准计算即8620元(41953元/365天x30天x2人x50%+41953元/365天x90天x1人x50%)。4.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本院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进行计算即2000元(100元/天x40天x50%)。5.误工费。结合哈尔滨XX鉴定中心的答复函及庭审中张XX提交的拔管时间的证据,本院依法支持其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8日(11.5个月)的误工费。庭审中,张XX未提供其工资流水及发放记录,本院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369元/年为标准计算即38510元(80369元/12个月x11.5个月x50%)。气管狭窄治疗及修补气管瘘诊疗费。,根据鉴定意见,张XX对该项费用的主张合理,证据充分,本院予以认定,元(25000元x50%)。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医疗费21546元;二、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营养费4500元;三、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护理费8620元;四、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五、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误工费38510元;六、被告XX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XX气管狭窄及修补气管瘘诊疗费12500元;七、驳回原告张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甲状腺切除术导致气管瘘
    郝爽律师
    2023-03-31
    人浏览

集贤县推荐律师

吴立华律师 吴立华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13895889956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