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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

类别:交通事故/嘉宾:姜淑荣/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4-01-17/标签:

  本期介绍:随着车辆日益增多和道路的不断扩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渐成为民事审判的焦点和难点。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获得双份赔偿?医保费用是否需要扣除计算?受害人有过错时交强险是如何赔偿的?多处伤残等级怎么计算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又是怎么样的?

  本期法律快车专访组请到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杭州 姜淑荣律师】继续作客现场,欢迎姜淑荣律师接着与我们探讨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

  【姜淑荣律师,现任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公司法,合同法,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代理。咨询电话:18268844657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姜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婚姻法知识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如果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这个毫无疑问属于工伤。那他能不能获得双份赔偿呢?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就是说,对于赔偿金额较高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请问姜律师有关医保支付部分的扣除问?

  从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填补功能角度出发,在计算肇事人及保险公司具体的赔付数额时,现在的政策是将医保已支付部分予以扣除。

如果受害人存在过错,关于交强险如何赔付的问题?

  受害人存在过错的,应当在交强险份额内赔付后,再对交强险不足赔偿部分依据双方过错大小进行责任分配。交强险以保障受害人获得及时救助为宗旨,采用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有过错,均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付;不足部分,再按照侵权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责任分配。

对女性被抚养年限的确定是以55岁还是60岁为准?

  女性被抚养年限应以60周岁为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是以60周岁为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一直是赔偿中最重要的一项。我的问题是:有多处伤残且伤残等级不同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

  该问题在全国各地区尚未统一,在我们杭州地区现统一为:按照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Ih)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有关定残后的后续治疗费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残后的后续治疗费以确定发生的、必要的为限,对于尚不确定的后续治疗可以待实际发生后由受害人另行主张。

再次感谢姜淑荣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产生的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劳动保险法上的赔偿义务。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是民法上的赔偿义务,两者不存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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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淑荣律师

姜淑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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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篇访谈,您能回答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可不可以获取双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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