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
王利明,1960年2月出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2005年受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娉教授”。
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王利明是《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并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和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