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法律人物 > 律师营销

    律师营销

           花钱是律师市场营销必然的支出,做市场营销不花钱是不可能的,但是花钱本身不是律师市场营销的终极目的。如果每年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广告费,投入市场以后分文不收,恐怕哪个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都不会做这种愚蠢透顶的傻事。律师的市场营销,当然希望利益最大化,如果不花钱光赚钱、天上掉馅饼最好,不过那恐怕是白日做梦。但是花少钱办大事赚大钱,这是完全可能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都能赚钱。因律师市场营销不成功,导致律师事务所倒闭的,不是空穴来风。市场营销,如何能盈利,最起码能不赔钱,这需要在做市场营销计划时精心策划。中国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大多不太喜欢在市场营销之前作周密的营销计划。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一看见他人成功,便心血来潮,不论什么广告,不论花多少钱,一拍脑袋就做了。做了以后没有立即见效益,立马后悔不已,所以立即又停了。这些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让人心疼。赚钱才是硬道理。要想赚钱,必须学会制作市场计划。做市场计划之前,最好搞一个市场调查。看看哪种形式最好,那种形式花钱少,那种形式收益大,不经过仔细分析研究,是很难得出准确答案的。电视广告往往要花费巨额费用。而网络广告相对来说,花费较少。题花广告往往花费相对较高,分类广告花费较少。

    二、律师营销具有目标市场特定性。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