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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贿赂犯罪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证实: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犯罪,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随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证实3人被依法逮捕,由公安机关掀起的足坛反赌打假反腐之风,并没有像业内有些人所说的那样,由此前的司法反赌转变为行业内部整肃。

      传统收受贿赂罪

      传统受贿犯罪中,一般都是由犯罪行为人利用职权直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手段赤裸,权钱交易明显。但随着国家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犯罪手段开始隐蔽起来,犯罪行为人往往不是直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而是巧立名目,以貌似合法掩盖非法,通过其配偶、子女甚至二奶、情人之手实现犯罪目的。

      新型收受贿赂罪

      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是受贿罪一种新的犯罪类型。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不包括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这一新的犯罪类型。但是,近年来,受贿犯罪出现了新的犯罪类型和新的犯罪方式,一些犯罪行为人,特别是一些职务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往往不自己直接受贿,而是授意行贿人与特定关系人进行贿赂交易,自己则躲在幕后。为应对受贿犯罪的新的变化,有力地打击犯罪,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明确了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是受贿罪的一种犯罪方式,应予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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