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法律理论 > 刑法 > 文强案

    文强案

      控辩双方的直接交锋出现在围绕公诉人和被告方争论较大的几个焦点问题,控辩双方在激烈的辩论中,不断有新的案情细节被披露,检方的笔录记述了几名被告人的侧面。

      和多个“妈咪”发生关系

      文强辩称,他并不知道岳宁、龚刚模、王小军等人经营的白宫、豪诚等夜总会内有卖淫嫖娼等黄赌现象、他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举报。但公诉人披露说,文强自己曾在笔录中供述,卖淫嫖娼现象在重庆的娱乐场所中比较普遍。他还说,自己就曾在白宫夜总会和一个“妈咪”发生过性关系。除白宫夜总会之外,他还和罗某、陈某等“妈咪”发生过关系,这足以说明他知道这些夜总会存在卖淫嫖娼的情况。

      文强的辩护人却表示,就算他和这些妈咪发生过关系,也不能证明文强就知道这些夜总会是有组织的黑社会卖淫。

      手下对其“敬意”飘忽

      被告人之一、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一直辩称,他给文强过年过节送钱,是出于礼节,因为对文强一直心存敬意,而不是有求于文强。

      公诉人透露,黄代强在2004年~2008年期间,每年春节都给文强送红包,但自从2008年文强调任司法局局长,从他的顶头上司位置离开后,黄代强就没再给文强送钱了。“难道黄代强对文强的敬意到了2009年就突然荡然无存了吗?”公诉人说,旁听席上一阵窃笑。黄代强答辩称,不是因为文强调到司法局就不给他送了,而是因为公安局新局长来了之后,工作非常忙,那段时间他正在处理一些大案子,所以没去送。“这一点,文强也知道。”

      文强最后陈述全文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