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亲历、见证了中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轨迹。
他是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一个个重要刑事法规的问世、修改与咨询与他有关,新中国的首位刑法学博士与首位国际刑法学博士的培养倾注有他的心血。
面对两鬓染霜的高铭暄,不仅感受到他饱经风霜的厚重人生,更感受到他思想的深邃与高尚的人格,他献身法学事业、潜心耕耘探索的精神让人感动。
在立法生涯中,高铭暄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学识、热情、心血和汗水,成为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创制的惟一学者。他已记不清提出过多少立法意见和建议,搜集和整理过多少供立法机关参考的资料,对每一个刑法条文做过多少次的草拟、修订和完善。
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5个组织法通过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负责组建起草班子。经与中国人民大学联系,法律系领导就把高铭暄派到刑法起草班子工作,包括草拟条文、收集资料等。
据高铭暄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惩治犯罪主要依靠政策,但也有少数几个单行刑事法规,如《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等。
在接下来的立法岁月里,高铭暄为刑法典的出台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学识、热情、心血和汗水。作为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典创制的惟一学者,他提出了数不清的立法意见和建议,搜集整理了不知多少资料,对每一个条文不知做过多少次的草拟、修订和完善。
高铭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