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
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1、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商标异议答辩的要点
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
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2、突出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