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过错赔偿的内容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如一方实施家暴后给对方造成伤害所带来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