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常用法律 > 著作权 > 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的主体是指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利的客体是指表演活动,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表演者权权利内容: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权产生:

      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

      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

      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是自首次表演完成之日起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