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当事人违反广告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时,要接受广告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处分。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有:责令改正;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罚款;没收广告费用;停止广告业务;吊销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等。对于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
(2)民事法律责任
依照广告管理法规,广告当事人在广告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以及在广告中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广告法规对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的基本要求以及广告禁止的情形,伪造、变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以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人员的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