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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

      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金鱼企业的期限由行业的属性决定,例如,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既可以自行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而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企业的合营期限可达50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

      (1)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这些行业包括:

      ①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

      ②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③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④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⑤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性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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