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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已经公示并已经向应聘的劳动者告知呢?方法有以下几种:

      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强烈建议用人单位采用这种方式。

      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建议用人单位采用2、4、5项办法,简单易行,不花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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