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法律理论 > 宪法行政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

      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强调指出:“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这个论述,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了这一问题是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党的十三大之所以能够把初级阶段问题提到全局亮度加以论述,一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段在改革开放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二是因为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破除各种思想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点问题的认识。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指出,面对世纪之交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现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正是基于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认识,党的十五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精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

      当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党的十六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一个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我们才得以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使社会主义在中国显示出蓬勃生机和活力,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