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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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伙食费的计算

来源:杨振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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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伙食费

    伙食费包括受害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外地就医花费的伙食费。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花费的伙食费。

     1.伙食费的范围

在确定伙食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对于陪护人员来说,因为在赔偿金额中已经计算了其护理费,所以陪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包含在护理费中,不能重复要求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3)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就标准来说可以按照住院补助标准计算;

    (4)关于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在外地就医花费的伙食费的计算天数,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与医疗票据相结合来判断。

    2.伙食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事故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伙食费=每天合理的伙食费x就医天数

    3.伙食费的支付

    伙食费应当一次性支付。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计算示例

    2017年1月16日晚,张某驾驶赣B号车由信丰县嘉定镇桥北往县城方向行驶时,与某驾驶的无证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曾某、曾某女儿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信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占道行驶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曾某受伤后在信丰县中医院住院26天,其医疗费为8520.9元。

    通过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0条、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张某应赔偿曾某住院期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1 日共26 天)的伙食费为:26天x4元/天=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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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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