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兵律师

邹兵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

2011年8月3日邹律师代理张某某诉东莞XX玩具有限公司双倍工资、职业病纠纷案

来源:邹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05
人浏览

2011年8月3日邹律师代理张某某诉东莞XX玩具有限公司双倍工资、职业病纠纷案


案情简介:


      员工2006年4月因工受伤,后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且认定为职业性中毒反应,后又几经职业病诊断,并不被认定为职业病。受伤后员工断断续续,连续治疗长达48个月。此时双方合同早已过期。公司于2010年4月通知辞退员工,员工不服,不予接受。后2010年公司诉双方合同已解除,员工于2011年诉双倍工资、职业病医疗待遇等。

      员工诉公司案一审于2011年8月3日在东莞法院开庭,本律师代理员工出庭,现等待判决结果。

        本案启示:用人单位在职业病或医疗期操作处理中一定要慎重,要吃透法律规定,切勿恣意操作,以免引发劳资纠纷,造成企业用工的不和谐,进而带来巨大法律风险。作为员工,也必须注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工伤权益等劳动权益,搜集和保留好各项资料,为今后的维权打好基础。 总之,劳资任何一方,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切记要咨询专业律师,如此不仅能获得专业法律帮助,而且也可极大的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给自己带来处理该类事件的主动权,更能做到事半功倍。


        如有劳资法律方面困惑,敬请来电咨询或委托本专业劳动法律师代理处理 13715261454。


以上内容由邹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邹兵律师咨询。
邹兵律师
邹兵律师
帮助过 9267人好评:12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罗湖区东门南路28号宝丰大厦3楼601(丽都酒店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兵
  • 执业律所: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68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罗湖区东门南路28号宝丰大厦3楼601(丽都酒店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