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生律师

张建生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133-1178-301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立案了一定会查吗

来源:张建生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0
人浏览

  一、立案了一定会查吗

  立案了一定会查。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律快车提醒您,立案是因为案情符合立案条件,公安部门可以立案,并且进行侦破。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犯罪狡猾或者条件限制,有可能暂时不能破案,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凡是立案的都能全部破案。

  二、立案了警察会给通知吗

  立案了警察会给通知,如果不予立案的,也会通知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以上内容由张建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建生律师咨询。
张建生律师
张建生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218706人好评:115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516室(近世纪大道崂山路口)
133-1178-301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建生
  • 执业律所:上海骏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3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咨询电话:133-1178-3016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516室(近世纪大道崂山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