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超敏律师

常超敏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新乡

擅长:交通事故,刑事案件

科学发展与法制保障——浅谈律师如何参与

来源:常超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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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与法制保障

              ——谈律师如何参与

      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常超敏副主任律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日益提高,涉法、涉诉案件不断增多,必须用科学发展的理念,依法治国。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也提出了是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全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作为律师更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积极参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发挥积极的作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首先,要提高律师自身的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律师政治素质的高低,决定他执业的观念和方向,决定他是否能用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不断的学习党中央的新政策、新精神,去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我国法制改革与发展整个过程的总纲领和总原则。以《律师法》等相关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服务。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律师自身的业务水平。

一名律师没有较高的业务理论,就不能为法制改革与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所以,律师要不断的学习党中央的新政策的同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把律师服务融入到法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三、律师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那么具体应怎样服务,我认为重中之重在于发挥律师的业务特长,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结合我所的实际工作,下面就如何服务谈几点意见。

1、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

现在农村农民、社区居民还普遍存在着不懂法、法律意识较低的现象,那么作为律师首先的服务就是:“宣传法律,让农民知、守法,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成立了“送法小分队”,送法到农村、进社区。先后与向阳新村秋冬社区、飞机厂社区签订了服务协议,送法小分队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依靠法律维权”为宗旨,引导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在法律宣传上,我们首先准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农村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推动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要帮助农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农民依法正当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律师应当作为法制宣传员,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从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2、运用律师的业务知识,解决各种矛盾与纠纷。

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与纠纷,比如:居民之间相邻关系纠纷、村民与村民组织之间的纠纷、村民组织与基层人民政府的纠纷。这些纠纷的存在是因为法律之间不衔接造成的,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权利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基层人民政府对村民组织的监督缺少保障机制。这就需要律师的介入运用法律化解矛盾,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村,依法行政。要引导、帮助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维权,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对邻里纠纷运用法律与道德规范进行调解,更有利于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

3、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维护和谐社会稳定服务。

在参与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以《律师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宗旨,作到为党和政府分忧息访,化解上访群众与群众、群众与单位、群众与党政机关的矛盾。根据需要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参与信访为信访工作提供司法建议,对无理上访老户进行法制宣传,如果上访群众要求律师代理,应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在代理中通过诉讼、仲裁解决问题,进一步作好息诉罢访工作。

律师的参与有利于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反映问题,有利于依法维权,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关系,有利于解决矛盾和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所以律师在参与信访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4、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要积极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员,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较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律师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律师参与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多进行调解工作,更有助于化解矛盾、消除纠纷。从而达到律师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律师作为正义的使者,应当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5、维护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权益,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律师的服务范围。

农民工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民工新农村建设就不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律师责无旁贷。农民工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侵害。对歧视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的现象,律师要敢于挺身而出。要为农民工争取合法的劳动权利,为农民工子女争取合法的受教育权利。对歧视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的规定,律师要建议修改。作为律师应当利用各种机会向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宣传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便他们免受侵害。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做到既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能自觉遵纪守法,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出现,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要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律师的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支持农民工创业。在城市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并不理想,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仍然较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仍时有发生。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更需要法律的呵护,律师应该伸出温暖的双手,去关心他们,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他们贫穷而忽视他们。设在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对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案件,律师所要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援助。这也是我们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以上实践,我认为作为律师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把律师服务融入到构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中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充分认识到律师参与的必要性、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增强律师自身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稳定意识,有利于提高律师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有利于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贡献力量,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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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常超敏
  • 执业律所: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10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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