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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利益离婚怎么分割

来源:周运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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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利益离婚怎么分割?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如下:

动迁利益在离婚时的分割主要依据动迁房产的性质、来源、拆迁发生的时间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所做的贡献等因素来决定。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况及分割原则:

  1. 私有住房动迁

    •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拥有,且婚后未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扩建、添附或支付差价款,动迁利益归原所有人,另一方无权分割动迁安置房或补偿款。

    • 若动迁发生在婚后,且房屋虽属婚前一方财产,但后续的动迁差价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这部分差价款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若被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即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则动迁后的安置房或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2. 公有住房动迁

    •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居住人,且在拆迁时享有权利的,即使安置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 若公房动迁考虑了同住人的利益,补偿款中包含了对配偶或家庭成员的安置补偿,这部分利益可能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3. 父母赠与或继承的动迁利益

    • 如果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拆迁,如果差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是安置房直接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可能涉及到赠与或继承法律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部分或新获得的动迁利益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实际案例中,离婚时动迁利益分割应当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动迁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应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分割时还需要参照最新的地方司法实践和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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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律师
周运柱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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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周运柱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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