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柱律师

周运柱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建筑工程,证券投资,合同纠纷

158-0186-8680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上海闵行房产买卖纠纷律师-资深周律师

来源:周运柱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1
人浏览

律师应该明确: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律师应该告诉当事人: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登记程序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律师应该提醒当事人: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律师应该告知: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由周运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运柱律师咨询。
周运柱律师
周运柱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 7724人好评:3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资深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徐家汇地铁站旁圣爱大厦2305楼靠近东方商厦
158-0186-8680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运柱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11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58-0186-8680
  • 地  址:
    资深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徐家汇地铁站旁圣爱大厦2305楼靠近东方商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