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武律师

刘晓武

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株洲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星星点灯】苏格拉底以死悍卫着法律的尊严

来源:刘晓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09
人浏览

 

          苏格拉底是西方古希腊雅典城内最富学识与影响力的学者,他不仅进行理论研究,更注重四处直言不讳的宣扬传播自己的思想,成为当时地中海地区市民社会中的精神领袖。

         苏格拉底对于当时的雅典民主颇有微词,不时撰文予以冷嘲热讽,致使保守的人们无从理解他超前的思想,并误以为其思想精髓就是反民主政体的,这就引火烧身给其晚年带来人生的大不幸,在西方文明史上,开创了思想有罪的不公正审判之先河,与几百年后祭司长老对耶稣非正义审判一样,都让人类思想史跌至人性的至暗时刻。公元前399年,就在苏格拉底70岁高龄那年,他被古希腊雅典城500人组成的法庭陪审团判处了死刑!这位与孔子同时代并被其弟子称为雅典最为优秀的人,最后自愿饮鸩而亡。

         苏格拉底真的有罪吗?难道当时他就无避免一死的机会和可能吗?

         当然不是的。

           德尔菲神庙的神谕上说到苏格拉底是古希腊最有智慧的人。可为什么这位智者却又饱受俗世的偏见和最不公正的人生际遇呢?更令人痛惜的是陪审团仅仅以存在61票的微弱差距而最终判处苏格拉底有罪。实际上,当时无论是雅典城还是法庭,真正想致苏格拉底于死地的人并不多,──因为谁也不想背负上一个“杀贤”的罪名。更何况在500人陪审团中,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都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朋友、支持者或舆论同情者。但苏格拉底认为,既然三位公诉人按照雅典的法律启动了诉讼程序,审判就得进行,于是,拒绝其他人对其救赎的好意,只进行自我辩护,并将法庭当成最后一次发表自己独特思想见解的殿堂。他满怀对雅典复兴的责任感,尖锐地指出雅典民主的先天不足。在激动之际,他甚至还呼吁审判他的法庭应当宣布其是雅典城的“英雄”,这种藐视法庭的行为彻底激怒了陪审团,最终被判处死刑。行刑前,他的一个朋友克里多到监狱会见了他,已经买通狱卒,安排让其越狱,甚至为他选择好了逃亡路线。可是,却遭到苏格拉底的严辞拒绝。这位在法庭上因为放肆而激怒陪审团的死刑犯在内心上竟然认为:法庭的审判必须得到尊重,哪怕这种判决不公正!克里多想进一步说服他:“拒绝拯救自己生命的行为有违美德,行为人应该为此感到羞耻,甚至这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但克里多的这种“激将法”仍没有让苏格拉底屈服;克里多又说:“不公正的判决本身就不值得服从”,苏格拉底则反驳道:“越狱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庭的判决可以被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的秩序还能存在吗?国家养育了我,凡是能赋予其他公民的权利也都有我的一份,甚至在公民成年以后,允许公民带上财产自由离开雅典(【作者注】实为后世移民之滥觞:自离开母国起,公民便解除了从前与母国签订的“契约”与身份属性)。我70年来都没有离开雅典,说明我与国家已经签订了契约,表示我愿意服从国家的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公民。难道现在因为国家法律要判处我死刑,我就可以拒绝服从和随意颠覆法律吗?越狱是毁灭法律的行为,是撕毁契约的背信弃义之举,是最为下贱的勾当。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只是由于恶人的蓄意(【作者注】再公正的法律也无从替司法滥权者的恶意“背书”)。如果我选择了逃亡,那就是‘以错还错’、‘以恶报恶’,那么受到损害的不仅有法律,还有我自己我的朋友和我的国家,这样我将死不瞑目”。于是他断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亡,微笑着坦然地喝下了那杯让文明蒙尘的毒汁……

         在上帝视角中,尽管后世认为古代雅典城邦的法律也只不过是一种专横的暴力工具,但先哲苏格拉底却坚持认为:人们应当慎重地对待“恶法”;不能将私人的标准强加于与之签订过“契约”的社会与法之上,否则,社会极易因泯灭理性和失去秩序而陷于循环不堪的混乱与暴力之中。  

         苏格拉底没能用智慧拯救自己的生命,相反,却甘愿以自己的生命去悍卫法律的神圣尊严。凤凰涅槃后,其超前的理念在世界法律思想史上闪现出钻石般耀眼的光芒!


以上内容由刘晓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晓武律师咨询。
刘晓武律师
刘晓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67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33号福泰国际大厦A座18楼(“星程酒店●写字楼第十八楼”)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晓武
  • 执业律所: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302*********23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南-株洲
  •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33号福泰国际大厦A座18楼(“星程酒店●写字楼第十八楼”)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