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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收拆迁背景下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如何维权?

来源:杨进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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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收拆迁背景下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如何维权? 需要明确的是,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是人们对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颁发的,没有缴纳给国家土地出让金的房屋的俗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不得在非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内流转,所以如果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在目前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征收拆迁,所以有的房屋出卖人就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以此获得巨额拆迁补偿。 那么非本集体组织成员作为房屋买受人如何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种房屋买卖合同会被法院判为无效合同。其次,被判为无效合同的后果是什么,房屋买受人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损失,该损失应包括因该合同阐释得信赖利益损失。所以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就是如何认定双方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信赖利益损失。 总体来看,房屋出卖人一般负主要过错责任,买方负次要过错责任。具体从时间因素看买的时间越早,买方责任越小;从购房目的看,用于自住的,买方责任小,如果用于投资的,买方责任相对来说大点。如何认定信赖利益损失呢?具体到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征收补偿费用一般是属于信赖利益损失的,也就是小产权房屋的拆迁征收补偿款,但要除去与卖方身份利益相关的征收补偿费用,比如搬迁费,临时过渡费等费用。 所以,如果你是小产权房的买受人,该小产权房面临征收拆迁,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拆迁安置利益。以争取你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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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进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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