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随所装货物进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
来源:李新立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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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所装货物进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该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不影响所装货物原产地的确定;对该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不再单独确定,所装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
随所装货物进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不一并归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确定该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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